各学院、机关处室、直属单位:
为把握授课政治方向,落实教学质量标准,维护教学秩序、考评教学效果、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,请各单位学习相关文件、并按文件要求对本科教学进行督察和指导。
一、根据文件要求(附件1)
1.各机关职能处室、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
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生课堂听课,每名处级干部每学期深入班级听课不少于2节,其中教务处、科研与研究生处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工部处级干部每学期深入班级听课不少于4节。
2.各学院党政领导干部
各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每人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3节。
二、请各单位在学期末之前完成本学期督导,听课请使用新版《天津美术学院听课记录表》。
1.各机关职能处室、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
之前各学期听课表请于9月13日(周五)下班前,提交至教务处;本学期听课表请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。
2.各学院党政领导干部
各学期听课表交由各二级学院督导组存档。
联系人:蔡兴文,联系电话:262417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