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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提示(二)
2024-04-09 15:21  

各机关处室、直属单位:

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整体安排,教务处已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指标重点任务进行了初步分解,现提示各机关处室、直属单位完成以下内容:

一、 针对所有单位

1. 深入研究本次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、评估指标。

2.对标对表梳理本单位服务本科教学的举措,形成书面工作报告和PPT,以便全面展示工作成效。报告将作为单位领导访谈依据,并作为分管校领导访谈参考资料。

3.配合牵头单位提供《天津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》中需各单位提供的材料。(提交时间:2024年4月17日,提交方式:以OA协同方式提交给教务处)

二、 针对相关单位

4.根据《天津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》津美党发[2024]6号中的评估工作组分工完成相应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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