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是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教学运行、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、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具体职责范围如下:
1.负责本科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。
2.负责制定本科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,并确定各科目的考核方式;
3.负责本科专业、课程、教材等教学建设的规划与管理;
4.负责本科专业教学团队、教学基地建设;
5.负责校历、课表的编排,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;
6.负责教学质量管理,组织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价;
7.负责组织对教师教学动态工作的管理;
8.协同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及教师岗前培训;
9.负责教学成果评审推荐;
10.负责本科生学籍、学位管理;
11.负责定期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,总结、交流教学工作经验;
12.负责组织CET-4、CET-6等国家级考试;
13.负责教学教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、维护;
14.负责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公共课教室、专业课教室、教学设备管理;
15.负责教具、模特的管理;
16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教务处处长:寇疆晖
教务处办公地点:办公楼212
咨询电话:022-26241723